蒸馏酒及其配制酒
扬州,邗江/维扬2022-12-05 16:29:4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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联系人:小张
本标准适用于蒸馏酒及其配制酒。
蒸馏酒
以粮谷、薯类、水果、乳类等为主要原料,经发酵、蒸馏、勾兑而成的饮料酒。
蒸馏酒的配制酒
以蒸馏酒和(或)食用酒精为酒基,加入可食用的辅料或食品添加剂,进行调配、混合或再加工制成的,已改变了其原酒风格的饮料酒。
污染物和真菌毒素限量
污染物限量应符合GB2762的规定。
真菌毒素限量应符合GB2761的规定。
联系电话:17761982136